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其中,公示提到要求因立夫(已出具备案通知书)补充说明关于返程并购的合规性及税务处理的合规性等情况。近日,因立夫通过境内运营实体伊瓦特机器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30万股普通股并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来看,证监会公示指出,请因立夫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返程并购的合规性,FANQIENTERPRISELIMITED、福建因立夫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购伊瓦特机器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瓦特”)1%、99%的股权,请说明上述股权收购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治理情况,你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徐进良为董事会主席黄文灶配偶弟,请说明备案报告所载“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及与股东相互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上述情况是否相符。
三、关于税务处理的合规性,请说明境内运营实体伊瓦特历次股权转让税务处理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四、关于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至2022年,伊瓦特多次被南安市住建局和城市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请说明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据了解,伊瓦特机器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公司主要产业是自动化机械手及注塑机配套自动化设备,是一集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企业,致力于创造塑胶制品间无人自动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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